临沂:男子收废品把自己“收”进拘留所
临沭县郑山街道村民陈某将偷来的电车电瓶以低价卖给废品收购站,收购站老板相某明知电瓶来路不正,却贪便宜进行收购。1月2日,相某因涉嫌收购赃物被警方行政拘留。
今年25岁的相某,是江苏省赣榆县班庄镇人。听说收废品挺赚钱,相某于2016年年初,在当地开了一家废品收购站。
2016年下半年,相某结识了家住临沭县郑山街道的陈某,因离得近,陈某经常到相某这里来卖废品,一来二去,两人就熟识了。有一天,陈某对相某说自己这里有两组电车电瓶,八九成新,想着便宜点卖掉。相某就花了480元从陈某手里买来了。后来,陈某案发(另案处理),交待了将电瓶卖到相某处,警方遂将收购赃物的相某带到派出所。
经审讯,相某对其购赃的行为供认不讳,并对自己为了贪小便宜而购赃的行为深感懊悔。根据相关规定,临沭警方对相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。
今年25岁的相某,是江苏省赣榆县班庄镇人。听说收废品挺赚钱,相某于2016年年初,在当地开了一家废品收购站。
2016年下半年,相某结识了家住临沭县郑山街道的陈某,因离得近,陈某经常到相某这里来卖废品,一来二去,两人就熟识了。有一天,陈某对相某说自己这里有两组电车电瓶,八九成新,想着便宜点卖掉。相某就花了480元从陈某手里买来了。后来,陈某案发(另案处理),交待了将电瓶卖到相某处,警方遂将收购赃物的相某带到派出所。
经审讯,相某对其购赃的行为供认不讳,并对自己为了贪小便宜而购赃的行为深感懊悔。根据相关规定,临沭警方对相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。